喬春洋:品牌個性
個性本是一個心理學名詞,指的是人所具有的穩定而持久的特征,它包括能力、氣質、性格和興趣。比如,有的人熱情活潑,善于交際,表情豐富,行動敏捷;有的人遲鈍緩慢,沉默寡言,性情孤僻,多愁善感;有的人則容易激動,控制不住自己,有時會為一點小事而和他人爭得面紅耳赤。這就是個性,能體現個體之間差異的那些獨特的特征。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個性。
個性的概念運用于品牌上,就形成了所謂品牌個性。品牌個性是一種擬人化的說法,是將品牌人格化。早在廣告大師大衛·奧格威的品牌形象論中,就提到過“個性”、“性格”等字眼。他指出,最終決定品牌的市場地位的是品牌上的性格,而不是產品間微不足道的差異。曾任奧美集團總裁的肯·羅曼(Ken Roman)與杰出的撰稿人簡·馬斯(Jane Maas)對這一思想進行了精辟的總結:廣告客戶和他的廣告商要為品牌建立“個性”,廣告的語調必須能反映出產品個性。
企業在打造品牌時,從正確的定位出發,進行持續不斷地有效溝通,則使品牌產生了差異性。這種差異性就是品牌個性。一個洗發水品牌,可以為它創造“關愛”的品牌個性,把它看作一位善于持家的太太;可以為它創造“溫馨”的品牌個性,把它看作一位充滿柔情的情人;也可以為它創造“強硬”的品牌個性,把它看作勇敢堅強的硬漢。我們人“飄柔,就是這樣自信”、“海飛絲,頭屑去無蹤,秀發更出眾”、“沙宜,國際美發大師”、“伊卡路,回歸自然,崇尚環保”、“重慶奧妮,植物一派”等品牌主題中,可以感受到這些不同洗發水品牌的個性流露。
品牌個性是品牌持續內涵的外在表現,是一種特殊境界的品牌力的集合。品牌個性是品牌形象的核心,是品牌形象中最能體現差異、最激進活躍、最具生命力的部分。從某種意義上說,品牌之所以成為品牌,就在于它有鮮明的個性。這種獨特的個性可以牢牢地吸引消費者,使人過目不忘、印象深刻,品牌也因此而大行其道。外表形象可以模仿,可以改變,個性卻無法模仿,更難改變。比如特型演員經過化妝可以扮演周恩來,但這只是模仿而已,周恩來的卓越才能和人格魅力卻永遠無法替代。東施效顰的歷史典故也說明了個性是無法模仿的。
品牌個性是企業經營理念、顧客消費理念與社會價值文化理念的辯證統一,深刻表達了品牌人性化、哲理化的理念。品牌個性可以超越品牌的物理性能和使用價值,創造品牌感知,豐富品牌意象,促進品牌聯想,提升品牌的理性訴求,強化消費者的購買動機,從而促進產品銷售。突出和發展品牌個性,對企業而言是制造差異、增強競爭優勢的基本途徑,對消費者來說則是有效識別和選擇產品的重要依據。缺乏個性的品牌遲早會被市場所淹沒。
世界所有強勢品牌都有自己鮮明的個性,個性通常用形容詞加以描述。
品牌個性的形成離不開準確的品牌定位,它是以品牌定位為基礎的。品牌個性反映品牌定位,同是又是對品牌定位的深化。但品牌定位并不能決定品牌個性,兩個品牌可能存在同樣的定位,但卻可以擁有不同的個性。例如萬寶路和云絲頓香煙,它們的定位、品味、訴求對象、競爭類別和提供的利益點相同,表現方式也相對接近,都強調高品質,強調一個現代而出眾的形象。但萬寶路因創造了粗獷豪放的西部牛仔形象而使品牌個性更加突出,因而在世界市場上的份額長久地遙遙領先于云絲頓香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