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聯小股東向三聯集團索賠5000萬
*ST三聯(600898)小股東狀告原大股東三聯集團侵權糾紛同業競爭訴訟一案,近日已被山東省高院正式立案,目前正在履行繳費程序。這是自新《公司法》頒布以后,國內出現的首例小股東代位訴訟案。
這是記者昨日從和君創業和大成律師事務所共同組織的一個研討會得到的消息,該研討會主題為“從三聯現象看股東維權的嚴峻與緊迫”,會上并未透露上述訴案具體開庭時間,但預計年內不會開庭審理。
*ST三聯小股東維權案的代理律師錢衛清表示,根據公司法和民訴法的相關規定,小股東持有*ST三聯1.56%的股份,連續持股180天以上,符合公司法所規定的股東代表訴訟要件,小股東合法權益受到了原來大股東三聯集團的損害。經過半年多的精心準備,才正式向山東高級法院提出一審訴訟,目前山東省高級法院已經正式立案。
錢衛清表示,案件將基于三點訴訟請求,第一點請求法院判定確認*ST三聯依法享有三聯商標獨占使用權,以及特許經營權等附屬權利;其次,要求法院判定被告三聯集團及其他關聯公司停止使用三聯商標;第三點,請求判定被告三聯集團向*ST三聯提交特許連鎖合同及其他有關材料,并向*ST三聯賠償侵權后的授權費用等共計5000萬元。
對于*ST三聯小股東維權一案,財經評論人水皮在研討會上表示,山東省高院能夠在短短的二十幾天立案是個巨大的進步,他建議應該建立重組追究制度,嚴厲打擊虛假重組,監管部門要加強在重組過程當中資產注入的監管。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證券法專家李曙光認為,目前國內的ST的上市公司,大多走破產重整這條路子,沒有一家實現真正的徹底的破產清算,這對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不利。他建議小股東要通過股東訴訟實現自己的合法權益,并且像這類股東訴訟應該由專門的證券法院、證券法庭受理,以避免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涉。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紀鵬則表示,現在中小股東既是未來改革發展的主力,又是這個市場里面的弱勢群體,中國資本市場一定要建立股東新文化,中小股民是這個市場發展的動力之源,他們的事情應該得到各個部門的保護。
(證券時報 記者盧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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