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引導與引導消費
消費引導與引導消費
消費引導與引導消費,僅僅是字序不同,但是兩者的內涵差異極大,兩者對于現實廠商營銷運作的指導意義也截然不同。
所謂消費引導,即消費者引導廠商,廠商根據消費者的現實需求,生產銷售產品,以滿足消費者所需。根據“消費引導”理念, 消費者占據主動地位,廠商處于被動地位,廠商的營銷核心----提供產品來滿足消費者現實需求,
所謂引導消費,即廠商引導消費者,廠商生產銷售創新產品或者消費者非高關心度商品。廠商必須想方設法引導消費、創造需求,將消費者腦海中未有的或者潛在的需求轉化為現實需求。根據“引導消費”理念,廠商占據主動地位,消費者處于被動地位。我們并不常接觸的高科技產品,以及一些嗜好品,都是廠商主動引導消費,從而激發需求的結果。
“消費引導”理念曾經是經典營銷理理論的基石-----簡單講,營銷就是滿足需求的過程。相比于二十世紀初的“生產觀念”、“推銷觀念”,基于滿足現實需求的“消費引導”營銷理念前進了一大步。在“消費引導”理念的指引下,全世界廠商傾力生產各種各樣的產品以滿足消費者所需,二十世紀中下葉,全球市場空前繁榮,社會上各類商品空前豐富,結果消費者面臨的不是物質短缺,而是商品太多,難以選擇的問題。
顯然,這是“物質過剩”、“生產過剩”的年代,基于滿足需求的“消費引導”營銷理念已經無法為廠商塑造競爭優勢,對于廠商的實際營銷運作也慢慢失去了指導意義。
只有主動引導消費,創造需求,采用全新的營銷理念——營銷是改變消費者觀念的過程,才有可能為廠商的營銷運作搶占先機,塑造優勢,增強競爭力!
一方面,生產過剩時代的到來,令“消費引導”滿足需求的營銷理念無用武之地,廠商必須尋找新的理念以幫助他們重組營銷構架,塑造競爭優勢;另一方面,世紀之交的地球,數字化、智能化、網絡化基于高科技的新技術產品層出不窮,這些新發明產品的功能、作用非普通消費者所能知曉,廠商必須經有效的引導消費營銷戰略,才有可能激發消費者的潛在需求。還有,最重要的是,廠商與消費者對產品信息的嚴重不對稱,是筆者大力提倡廠商運用“引導消費、創造需求”理念的根本假設前提。互聯網技術的日新月異,世界上商品信息的儲存量每時每刻以幾何級速度倍增,但是每個消費者每天所能夠接受的信息非常有限,消費者的注意力相對于浩瀚的信息源成為極為稀缺的資源。可以這樣假設,消費者所能主動了解的商品信息,特別是新技術產品的信息接近于零,而廠商對自己生產、銷售的產品信息基本上完全了解,兩者之間產生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廠商的營銷使命首先在于——通過各種傳播途徑告知消費者詳細的產品信息,盡可能令信息對稱。
以下兩大類型廠商的營銷運作過程中,應該將“引導消費”、“創造需求”上升到核心營銷理念的高度。
其一。創新科技產品型廠商:如PDA、指紋鎖等,這些產品特征——給消費者帶來額外利益,但不經過強有力的引導,消費者本身不知曉自身對這些產品的潛在需求。
以PDA為例,早在九十年代初,PDA的技術早已成熟,但掌握PDA技術的公司均是科技引導型企業,非“引導消費”營銷導向型企業,PDA的作用一直未被廣大消費者認知,該市場年規模尚不到億元,直到1998年,以“引導消費”、“引導需求”為核心營銷運作模式的恒基偉業公司,在“引導消費”的全新理念指導下,采用類似保健品產業的市場開拓方式,PDA市場規模呈爆炸式增長,在商務通鼎盛時期,其年銷售額即超過十億元,市場規模是“引導消費”營銷模式使用前的數十倍。
其二,品類轉移型廠商,如保健品、休閑食品、飲料類公司。各類保健品之間,果凍、薯片、糖果等休閑食品之間,各類飲料之間,存在明顯的品類競爭;這些產品共同特征——各品類共同滿足消費者相同需求,是相互替代品,如果某一品類不被消費者所注意,不能占據消費者心靈,則消費者需求會迅速被另一品類所滿足。因而對于特定品類內的廠商而言,怎樣引導消費,讓消費者長期關注特定品類的需求,成為該廠商營銷運作過程中的首要任務。
在全球范圍內,可口可樂與百事可樂是兩大死對手,但可口可樂認為,他們雖然時刻關注百事可樂的行動,但他們更關注的是“碳酸飲料在消費者胃中的占有率”,可口可樂必須確保碳酸飲料在所有飲料中的份額不斷上升,或者至少保持穩定,這是可口可樂事業的根基。在上個世紀,正是“引導消費”的理念讓全世紀人民喝上了可樂,使碳酸飲料成為飲料中最大類別。
同樣,果凍行業的老大喜之郎,主要以引導消費,親情營銷理念創造了一個巨大的果凍市場,目前在果凍行業處于相對壟斷地位。喜之郎的主要競爭對手不是金娃、親親等果凍品牌,而是薯片、糖果等公司品牌,因為它們同屬于休閑食品的范疇,假如喜之郎以金娃等為主要對手,營銷上采用價格或促銷或降低傳播費用等手段,則可能受損的是整個果凍行業,令薯片、糖果的廠商漁翁得利。正因為基于引導消費,保持品類活力的考慮,才會有了喜之郎及果凍行業的今天及明天。
假如一個廠商擁有了引導消費,創造需求的核心營銷理念,則應該在組織架構上充分保障該理念的實施。
一些傳統型廠商應該組織重組,成立整合營銷傳播部門,此類部門雖然有常規促銷、調查、企劃等功能,但更需要有以引導消費為中心的傳播功能,并且傳播中應以軟性文章、知識介紹為主,引導消費于無形,不知不覺中請消費者入甕,保健品公司是擅長軟性文章運作、引導消費的高手。
一些公司則干脆成立專門的消費教育部門,該部門不做硬廣告,不賣產品,僅僅做消費者思想的啟蒙教育。
比如強生中國公司,鑒于中國嬰幼兒護理知識落后之現實,專門成立“健康教育部”,該部門的主要職責是:通過與醫院和學校等權威機構的合作,共同推進嬰幼兒護理知識在中國大陸的普及,而定位于“世界嬰兒護理專家”的強生嬰兒護理用品系列自然而然的獨霸市場。另外如雀巢、多美滋、貝因美等公司則成立“營養咨詢部”,有專職的營養代表作營養知識的普及工作,在多美滋公司,營養代表的人數甚至多于賣產品的業務代表的人數,這些公司對引導消費者營銷理念的重視程度可見一斑。
簡而言之,如果說二十世紀是消費者引導,廠商滿足需求的年代,那么綜上所述,生產過剩、新產品層出、信息嚴重不對稱的二十一世紀,則應該是廠商創造需求、改變消費者觀念——即引導消費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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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遙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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